法学院2026届毕业生共162人,为了夯实Beat365实践教学,增强学生实务能力,强化学生竞争和创业意识,提高学生综合素养和就业能力,开拓就业路径和丰富就业机会,学院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确定此方案。
一、实习(见习)目的
毕业实习是大学教育中极其重要的环节,是对学生的政治思想、专业知识、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身心素质进行综合培养和检阅的教学形式。通过毕业实习,深入了解我国法治建设、改革及法律实施的具体情况,学习法治工作人员在法律实施中分析和解决问题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增强理论联系实际的意识,培养运用法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法律思维、法治思维、法理思维,增强法治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实习内容
以了解和掌握公、检、法、司、律师事务所等法务机关的办案规范和程序为重点,以了解书本知识在实践中的运作情况为核心。实习结束后,实习学生应当比较系统地掌握办案的基本流程和基本要求,熟悉侦查、批捕、起诉、审判、执行、辩护、非诉讼代理、法律文书起草与审查等基本工作环节;参与预审、公诉、审理、辩护、公证、法律顾问等业务中之一项或多项,初步掌握接待、调查、阅卷、取证、记录、讯问、侦察、公诉、起诉、审理、代理、辩护、调解、仲裁和法律文书制作等某项或多项业务的基本要领、工作方法和技能。
三、实习方式与考核
(一)实习方式
毕业实习采取“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两种方式,学生根据自身情况灵活选择,其中:
1.选择参加“集中实习”的同学:由学院统一安排实习单位,安排实习老师统一带队,并纳入统一管理和考勤,该类同学需在2025年11月14日前,在本班学委处报名,由学委向院教务办提交“本班集中实习学生名单”,随后学院进行统一安排(截止2025年11月14日前未报名者,默认为选择分散实习)。
2.选择参加“分散实习”的同学:①由同学按自己的就业意向,自主联系实习(就业见习)单位,并按要求提交个人的《毕业实习安全协议(附件1)》和《家长确认书(附件2)》(均为打印纸质稿),在联系好实习单位并到达单位实习后,要及时将单位实习接收函交回学院学工办(附件3),由院学工办进行建档存底。②学生离校期间,需随时保持手机畅通(实习期间更换电话号码者,需第一时间联系院学工办进行备案),定期登录QQ或微信,查询接收本人毕业论文小组组长、论文指导老师及学院发送的各种通知并及时回复。对于未能提供以上材料者不允许进行分散实习,私自外出实习或实习期间失联的同学,无实习成绩且不符合毕业要求,当年不能毕业。
(二)实习考核
1.对于选择“集中实习”的同学,由学院和带队老师进行考勤考核,并根据《Beat365唯一官方网站毕业生实习手册》、《Beat365唯一官方网站学生实习鉴定表》等进行综合考核。缺勤3次以上者,给予“警告”处分并将该“处分”归入学生档案材料袋,缺勤5次以上者,实习成绩计零分,当年不能毕业。
2.对于选择“分散实习”的同学,严格把控《Beat365唯一官方网站毕业生实习手册》《Beat365唯一官方网站学生实习鉴定表》等实习材料,随时电话联系或网络联系(QQ/微信)了解实习情况,对实习单位进行随机电话访问等方式进行考核,对违纪者处理办法同上。
四、实习时间安排
2026届毕业生总体上从11月10日(第10周)开始进入毕业实习和就业见习的教学环节。具体如下:
(一)实习时间
学校规定的毕业实习时间为8周,Beat365考虑到考研、司法考试、考公务员等不同学生的实际情况,给予宽松的时间安排,由学生在“实习时间段”内进行自行安排。Beat365安排的实习时间段为:2025年11月10日-2026年4月7日。所有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初稿和开题报告后,经指导老师同意并签字确认,到院学工办办理相关手续,方可离校进行毕业实习。具体实习时间段,由学生根据个人是否考研、毕业论文进展等情况,与论文指导老师商定。未经指导老师签字许可并到院学工办办理手续擅自离校者,按旷课处理。
(二)论文答辩
2026年4月7日,毕业实习全部结束,4月10日返校,4月15日前,学委需收齐本班的《Beat365唯一官方网站毕业生实习手册》《Beat365唯一官方网站学生实习鉴定表》,交教务办,2026年4月25日-26日进行本科毕业论文答辩。维普系统内,所有学生务必上传毕业论文最终稿,老师审核通过后才算完成毕业论文写作。
五、实习任务安排
(一)实习接收函交回
分散实习的同学在联系好实习单位并到达单位实习后,要及时将单位实习接收函交回学院学工办(附件3)。
(二)实习材料要求
实习期间,所有同学必须按日撰写《Beat365唯一官方网站毕业生实习手册》,实习结束时,请实习单位填写《Beat365唯一官方网站学生实习鉴定表》并签字盖章,学委将本班材料收齐后交院教务办。不填写以上材料者不评定实习成绩。
(三)纪律及能力要求
实习期间,同学们要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纪律,尊敬领导,团结同事,积极了解当前就业状况,掌握就业信息,转变就业观念,学习和掌握就业技能,提升就业能力,力争早日就业。
六、实习(见习)的组织领导
在院党委和行政领导下,成立由院领导、系主任、教研室主任、院办、教务办、学工办等组成的实习领导小组,具体安排如下:
组 长:郑牧民、张旺
副组长:向达
成 员:彭荔、周彦君、谭林锋、龙森、王蒙、向准、谢时研、杨佶、石小川、论文指导老师。
实习指导老师安排:按照学业导师制,所有专业实行毕业论文指导、毕业实习指导一体制,即毕业论文指导老师同时是毕业实习指导老师。
实习期间,全体实习同学必须在实习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服从各实习单位的安排,认真、圆满地完成实习任务。集体实习的同学,要成立实习小组,指定一名同学作为负责人、学院指派指导老师指导。
七、实习成绩考核办法
1.学生毕业实习成绩考核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合格和不合格五档,优秀比例一般不超过20%。
2.实习成绩主要考核学生在实习期间各方面的综合表现,包括思想素质、业务技能、工作纪律以及所取得的实际成绩等。
3.毕业实习成绩考核方式包括学生自我总结评价、实习日志、实习单位的鉴定意见和学校指导教师的评定意见,最后由各专业指导老师确定学生实习成绩等级。
4.毕业实习成绩考核为优秀的条件是:服从学校/实习单位的统一安排,实习态度端正,爱岗敬业,服从管理,遵纪守法;专业知识扎实,工作正确熟练,工作态度积极主动,解决问题能力强,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实习期间工作业绩突出,实习单位综合评价高;按时提交学院规定的所有材料;没有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和责任事故。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其毕业实习成绩不能评定为优秀:不服从实习单位统一安排;实习态度不端正;工作技能不够熟练;工作成绩不突出;有违纪现象;实习单位评价一般以及其它有关情形。
6.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其毕业实习成绩一律评定为不合格:未经学院或实习单位同意,擅自离开实习单位达2天以上;不服从学院和实习单位统一安排和管理,态度恶劣;实习期间有违法违纪现象;因本人原因发生安全或责任事故并给学校或实习单位造成严重影响或经济损失;未能按时提交学院规定的材料;实习单位鉴定意见极差以及其它有关情形。
八、实习考核成绩结果的使用
毕业实习成绩是学生毕业和评选优秀毕业生的重要依据;毕业实习成绩为不合格的学生不能毕业,不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九、实习(见习)的纪律要求
1.实习单位确定后,不得无故变更,确需变更的,要及时联系指导老师,并报学院学工办。
2.实习期间,每位同学必须服从实习单位和指导老师的领导,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确保安全,杜绝任何人身和财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3.实习期间,要求每位同学都要写实习日志。实习结束前,把写好的实习小结交实习单位,作为实习单位对学生进行鉴定的依据。
4.实习期间,如要摘抄实习单位的有关文件和数据资料,必须征得实习单位的同意方可进行。实习单位不同意的则不能摘抄,对所摘录的文件资料要妥善保存,注意保密,不得随意扩散或丢失。
5.每个实习学生都要自觉地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实习单位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大学生形象,培养社会责任感,发扬团结友爱和虚心求教的精神。
6.每个参加实习的学生,在实习前必须签订《实习安全责任协议书》(一式3份)。具体由学工办负责。
十、实习期间卫生安全要求
(一)加强健康管理,做好个人卫生工作
在实习期间,遵守实习单位和所在地的卫生健康管理工作要求;搞好工作和住宿环境卫生;注意锻炼身体,做好个人健康管理。
(二)做好实习期间的安全工作
在实习期间做好人身、财物安全,保护好个人信息,做好舆情安全。
十一、实习期间住宿管理
实习期间原则上住在学校宿舍或家里,如确有需要在外租房住宿,须做到: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家长同意。将拟租用租房信息反馈给家长、实习单位,家长、实习单位同意后方可租用。学生和家长需签《实习租房协议书》(一式4份)。
2.所租房屋符合安全求,不得租用有安全隐患或违建房屋。以下4类不得租用:(1)房屋内的非居住空间;(2)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房屋;(3)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内部装修条件的房屋;(4)不符合法律法规出租的其他房屋,如产权证件缺失的房屋、房屋权属存在争议或者被查封的房屋、违法违章建设、搭建的房屋、设有居住权的房屋等。
3.租用房屋同学应加强自身安全管理,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
4.遵守租房所在社区和实习单位卫生健康管理规定。
法学院
2025年7月15日
附件:1.毕业实习安全协议
2.家长确认书
3.毕业实习接受函
4.实习租房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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